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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有偿使用范围将扩大

2001-02-06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邹清丽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消息说,今后几年我国将逐步建立国土资源市场体系,加快扩大土地、矿产、海洋等资源的有偿使用范围,初步理顺国土资源租税费关系,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

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今后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除法律规定可以实行划拨方式供地外,其他用地要采用出让、租赁等有偿使用方式提供;经营性用地要采用招标、拍卖方式提供;协议出让、租赁国有土地,要在协议前评估,协议价格集体决策,协议结果向社会公开。原划拨土地使用权流转和改变用途,如不再符合划拨供地范围,必须有偿使用。

据了解,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抓紧研究制定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流转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建设用地有形市场建设,完善交易规则,通过土地变更登记等手段,加强市场监管和规范。同时严格矿业权市场管理,依法有偿出让探矿权、采矿权,规范流转行为;积极开展探矿权和国家出资形成采矿权招标、拍卖的试点和推广工作;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机制,大力培育矿业资本市场。

进一步理顺国土资源经济关系,是国土资源有偿使用的前提。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正抓紧完善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价格和矿业权价款评估和处置管理,健全资源性资产的收入分配机制。同时加强地价管理,大力开展城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更新与平衡。进一步理清产权关系,加强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的运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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